性侵害行为与好奇心行为的区别

2017年04月18日 06:30 育儿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一些青春期早期的孩子,出于对异性身体好奇,看或者触摸异性身体的隐私部位,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在其行为上如何与性侵害行为区别呢?我们用下面的案例来讲解。

案例一:

女儿刚满1岁,老公与前妻的儿子11岁了,女儿去洗手间把尿他总跟着去看,如果女儿光着屁股,他也会盯着看,还用手摸女儿的下身,女儿换衣服换尿布他也跟着到房间去看,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处理呢?

如果11岁的男孩通过看和摸妹妹的阴部获得性满足,身体产生性兴奋,就是对妹妹的性侵害行为;如果在看和摸妹妹阴部的过程中,男孩仅仅是好奇心使然,没有利用妹妹的身体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望,就不是性侵害行为。所以,父母在观察男孩的行为时,要注意区别孩子的行为目的。

如果男孩仅仅是一时的好奇,看或触摸妹妹阴部的行为发生几次也没有关系,当男孩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这种行为就会停止。但是,父母还是要告诉男孩不可以随意看和触摸妹妹的阴部,帮助男孩建构起尊重他人身体界限的意识。

另外,11岁男孩已经进入青春期,对异性身体的好奇是这个阶段的特点,父母要重视男孩的性教育,可以用相关书籍为孩子讲解男女两性的身体结构,同时要教育孩子保护自己身体隐私,尊重他人身体隐私。如果男孩是利用妹妹的身体满足自己的性欲望,父母对男孩的行为要坚持拒绝。

案例二:

女儿10岁了,同班男孩用手指弄了她的下身,是隔着裤子弄的,她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时候,还笑着不以为然,觉得是这个男孩的调皮行为,我告诉她不要多与这个男孩接触。另外我也跟班主任说了这事。我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才好。

这个年龄的孩子开始进入青春期的发育,对异性身体的好奇是这个阶段的典型心理,同时,心智发育的不成熟和性教育的缺失,让孩子做出幼稚和失控的行为。如果这个男孩的行为只是偶然的一次,我们可以理解为男孩在这种心理下的调皮,父母不必太紧张。父母要告诉女儿: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女儿要大声告诉男孩:“请你不要做出这样的行为!”如果男孩反复多次对女孩做这样的行为,父母可以出面,警告男孩的行为不可以再次出现。

本文摘自《善解童贞5:防范性侵害》作者胡萍 由江苏科技出版社授权选载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宝宝图库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