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该对校园贷悲剧反思 监管应向金融毒瘤毫开刀

莫开伟

2017年04月18日08:24  来源: 证券时报网
原标题:全社会该对校园贷悲剧反思 监管应向金融毒瘤毫开刀

莫开伟

厦门大二女生因陷入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选择自杀。又一起校园裸贷酿造的人间悲剧,让人感慨。

笔者在这里无意再谈论“裸贷”的社会危害,因为媒体评论这种危害的文章已经很多很多了,毋须赘述;只想问女大学生明知这种借贷关系的后果,却仍然像飞蛾扑火般往这个“火坑”里跳,到底是因为什么?

要回答上述问题,首先来考察一下我国今天的金融服务制度,是不完善的金融服务机制及缺乏惠及全体民众普惠金融意识造成的。女大学生缺乏独立经济来源,尤其农村贫困家庭女大学生更得不到家庭资金资助;而如今社会生活中各种诱惑又多,让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为了消费、尝试事业等事项,不经意间掉入了“裸贷陷阱”。试想,如果我们国家金融制度考虑到这些女大学生的困境,制定为其提供完善金融服务的制度安排,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量体裁衣的金融服务产品,让其享受普惠式的信贷服务,保持其学业期间正常、合理的收支信贷需求,校园贷哪有孽生的社会土壤?

而且更要看到,“裸贷”是一种“变质发霉”的校园贷,比高利贷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真正到了敲骨吸髓、令人发指的地步;而这种祸害大学生的校园高利贷、“裸贷”已不是今天才突然发生的事,各媒体早已揭露,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尤其是大学自身管理部门,如果及时注意到这个问题的危害性,引起足够重视,加紧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学生风险识别能力,并加大网络监管和打击力度,净化网贷平台环境,防微杜渐,发现一起从严惩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铲除其生存土壤,也不致发展到今天如此疯狂猖獗和危害社会的程度,更不会有“裸贷”现象的孽生。而就在前几天,监管当局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依然没有全面禁止校园贷,只要求做好校园贷的清理整顿,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

还有,我们这个社会缺乏一种强烈、正义的监督责任,不少知情人总习惯当看客,以为只要不是自己的子女陷入“裸贷”,就对“裸贷”这种丑恶现象熟视无睹,缺乏向社会职能机构举报、以扑灭这种灾难隐患的正向积极思维;也正因为这个社会存在太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麻木不仁”的民众,才使一些利欲熏心的社会“沉渣”们有机会、有胆量、肆无忌惮地将“校园裸贷”的牢笼套在女大学生身上。如果社会监督机能健全、民众有足够的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校园裸贷”又怎能野蛮生长?因此,“校园裸贷”事件中那些不法之徒可恶可恨,社会公众“监督良知”缺失就更应该值得谴责和反思了!

全社会需明白的是,“裸贷”今天祸害的虽是与己无关的女大学生,明天或许就是我们自己的子女,将来或许就是我们自己的孙女,它威胁的将是整个社会安全,挑战的对象将是全社会所有人的道德底线,“裸贷”已成全民公敌。对此,全社会应形成统一意志和行动合力,对校园贷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和麻木心理,确立坚决消灭危害大学生和金融秩序安全的校园贷的监管理念: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公安司法等职能机构、大学管理部门、社会民众监督力量等应按李克强总理最近作出的对校园贷实施严厉监管的要求,凝聚成打击合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向“校园裸贷”这颗金融毒瘤毫不留情地开刀,让“校园裸贷”陷入无处遁形状态。

(责编:李海霞、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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