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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徐玉玉案7名被告都认罪 但有人想翻供减罪

2017年04月18日 21:15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央广独家采访徐玉玉案第一公诉人:7名被告都做有罪供述

央广网临沂4月18日消息(记者刘华栋 柴安东 刘颖超)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经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昨天下午3点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央广记者今天独家采访“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第一公诉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长志,披露这起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电信诈骗案的最新进展。

去年8月21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中坦村18岁女孩徐玉玉被电话骗走9900元上大学的费用,伤心欲绝,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死亡。案件随后成为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徐玉玉案第一公诉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长志说,今年2月28日,案件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到罗庄区人民检察院,3月1日报送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子比较复杂,牵扯的地域比较广,嫌疑人是外地的,作案也在外地,被害人是临沂的,牵扯到公安的工作量很大,所以我们后期审查的时候证据比较繁杂。经过一个半月,我们昨天(4月17日)就已送到了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第一被告人是陈文辉,其余的被告人分别是郑金峰、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和陈福地6人。谭长志说,这7人涉嫌的罪名不同,第一被告人涉嫌两种罪名,一个是涉嫌诈骗罪,一个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余6个被告涉嫌诈骗罪。他们交叉结伙在海南海口市、江西新余市、广西钦州市还有江西九江市这四个犯罪场所,通过从网上购买非法获取的高考信息、购房信息,主要以高考学生为诈骗对象,冒充教育局、财政局,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还以购房补贴为名实施诈骗活动。该案涉及的诈骗金额特别大,高达56万余元。拨打的诈骗电话2.3万余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且造成一名高考大学生徐玉玉死亡,后果很严重。

检察机关认定,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社交软件、支付宝等工具从他人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多条。谭长志说,这导致受诈骗对象绝大部分是徐玉玉这样的山东籍高考学生。已查实认定的被骗考生有20多人。“侵害对象以山东高考学生为主,他们购买的主要是山东高考学生信息,以发购房补贴为名诈骗外地的。有山东、福建、也有湖北的,诈骗账户上的钱全是通过打电话转账转进来的。”

目前,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徐玉玉的父亲徐连彬表示,“希望公家依法判决,民事赔偿得要。”

谭长志告诉记者,目前7名被告都做了有罪供述:“都处于认罪状态,但是极个别有想要翻供、减轻自己罪行。依靠目前的证据认定他们一点儿问题都没有,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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