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记者汪涌)17日,北京中赫国安足球俱乐部就与山东鲁能泰山、贵州恒丰智诚两场中超比赛的裁判执法向中国足协联赛部、裁委会、中超联赛委员会提出申诉。
在该申诉书中,北京中赫国安俱乐部表示:4月15日与山东鲁能队的客场比赛进行到第47分钟时,中赫国安球员于大宝在对方禁区被绊倒,当执主裁判未作出任何判罚;中赫国安在比赛进行到第75分钟时主罚任意球至山东队禁区内,对方4号球员有手球嫌疑,主裁判先作出对方手球的判罚手势,后又改判中赫国安球员进攻犯规。
此外,中赫国安还对3月11日与贵州恒丰智诚队比赛裁判的执法提出了申诉。中赫国安方面表示,比赛进行到90分钟时,中赫国安队球员头球攻门,贵州队门将接球时位置靠后,从慢镜头显示,此球已完全越过球门线,但当执主裁判并未理会。该判罚直接影响到当场比赛的结果,属于误判。
中赫国安方面表示,两场比赛当值主裁判和边裁出现若干次误判和漏判情况,俱乐部为此提供了视频剪辑。“在与贵州队的比赛结束后,通过比赛视频的分析,尽管发现了赛场中发生的错、漏判现象,但本着尊重裁判的原则,并未进行上诉。但相同的裁判、类似的判罚再次出现在与山东鲁能队客场的比赛中,这些判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比赛节奏,决定了比赛走势,球迷反响强烈。中赫国安俱乐部对此类误判事件深感遗憾,这些错判和漏判严重影响了中超联赛的质量”。申诉书中写道。
申诉书中还写道,“请中国足协联赛部、裁委会、中超联赛委员会慎重安排每场比赛的执法团队,提高联赛的执法水平和竞赛水平,保证中超联赛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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