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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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0001(前端)、000002(后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发行日期 | 2001年11月2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1年12月18日 / 32.368亿份 |
资产规模 | 47.15亿元(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 份额规模 | 45.4168亿份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董阳阳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2.33元(19次) |
管理费率 | 1.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 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该基金暂未披露业绩比较基准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属成长型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长期资本增值。
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理念是“追求成长性”和“研究创造价值”。 1、追求成长性: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连续多年高速增长并且这种势头仍有望保持下去。上市公司中有许多是中国经济的优秀代表,将得益于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投资于这些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 2、研究创造价值:本基金认为,股票的中长期走势是由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决定的,国债的中长期走势是由宏观经济的基本面决定的,只有立足于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准确把握股票和债券的中长期走势,从而为投资创造价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的重点是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1)股票投资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从基本面的分析入手挑选成长股。具有以下特点的公司将是基金积极关注的对象:1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且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实力,能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机遇、保持领先;2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科技创新能力保持相对优势,了解市场并能够不断推出新产品,真正满足市场需要;3公司管理层具有敏锐的商业触觉,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反应。 本基金建立了一套基于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历史成长性和未来两年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及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包括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在内的财务状况、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以及这种成长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结合其股价所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与其成长性相比是否合理,作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2)债券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本基金将在对利率走势和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建立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种构成的组合。
1、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6、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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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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